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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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 市政府法制局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96件, 发布86件。各县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
206件。一是突出立法重点,制定了《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行办法》、《临沂市城市管理相对
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理顺了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提高了城管依法行政
水平。制定了《临沂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临沂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办法》、《临沂市
村镇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房屋拆迁、产权登记等行政行为,为解决城市建设、
土地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依据,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积极探索立法创
新。结合临沂实际制定下发了《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社会公共事项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了对事
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
的意见,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增强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三是做好规范
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立法法》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备
案审查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向省政府备案市级规范性文件12件,受理审查县区和市直部门备案
文件41件。通过备案审查,指导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搞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对与法律法规规章
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作出处理,确保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