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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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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资源管理
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土地规划计划 管理, 坚持科学用地节约用地,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土地市场配置,实现了保护和保障的 “双赢”。 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市政府、县区政府、乡镇政府,逐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共与村民签订责任书270多万 份。 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 ,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保证了占补平衡。全市已划定基本农田面积 74.5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保持在87%。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在市土地开 发整理与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申报的11个国家级项目首批 6个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查。实施2004年度省级项目4个,省级立项12个,已验收入库市、县两级土地开 发整理项目和省级补助项目190余个。 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2.7亿元。 全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总规模 3.33万公顷,净增耕地0.82万公顷。 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全力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争取省政府分配农转用指标145公顷,指标总 量居全省第五位,是用地指标位次最好的一年,在此基础上,又争取省追加指标90公顷。全市经国务 院、省政府实际审批建设用地2983.6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282公顷,列全省第三位。基本完成了 “四查清、四对照”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 要指标预测》和《临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等规划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从规划用途、 用地规模、用地定额等方面强化对建设用地的宏观调控。坚持“有保有压”的供地原则,在用地上实 行工业项目、外资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三个优先”。各类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 度计划,年内全市上报83个批次和单独选址项目,占用农用地指标646.33公顷,耕地477.33公顷。按 照建设用地标准和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所有建设项目从规划用途、用地规模、供地政策、 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格进行项目预审,凡未按规定通过预审的,不批准农用地转用。实行项目投资规模 最低值控制,对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单独供地;对供地率上年度低于70%的,暂停办理农转用 和土地征收审批。 优化市场配置,土地市场经营创历史新高。加大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力度,强化政府统一征地, 完善了土地收、储、供机制。对四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100%。全市土地经 营年成交总价款55.51亿元,位居全省前列,实现政府收益23.55亿元,通过招拍挂出让实现收益17.72 亿元,占总收益的75.24%,同比分别增长29.09%和40.97%。市辖三区出让土地652.27公顷,土地运营成 交额达37.62亿元,实现政府收益12.66亿元,通过招拍挂出让实现收益11.87亿元,占总收益的93.76%, 同比分别增长24.9%和13.78%,市外资金占市本级成交总价款的50%以上。全市土地经营成交额和政府 纯收益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市土地储备机构被中国土地市场年会组委会评为“2005年度中国城市土地 市场示范单位20佳”之一。对不能履约的国有出让土地坚决依法收回,全年清缴土地出让金欠款4.13 亿元,维护了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完成了国有和集体土地自发入市的内业调查、城镇居民住房交易情 况调查和出让土地已到期情况调查,完成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市本级全年地租征收共实现7178 万元。 规范日常地籍管理工作。推进登记规范化,完成国有土地初始登记386本、变更登记569本,完成 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1237本,基本实现了“以图管地”和地籍资料查询、更新自动化。郯城县、沂南 县和罗庄区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省级地籍管理先进单位。完成了农村土地现状调查,签订权属协议书 近20万份,调查土地4万余宗,各县区的数据库建设基本完成,开展了城镇变更地籍调查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