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美在农家”、“美在家庭”活动,倡扬文明新风。各级妇联把深化“美在农家”、“美在
家庭”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重要举措和“文明临沂”建设的细胞工程,争取党委、政
府将“双美”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
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发挥巾帼文明队作用等措施,促进文明新风的形成。
全市有2个家庭获得“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及标兵户”称号。
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好
家长、好孩子评选表彰和亲子互动征文活动,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方
法,发挥教育引导作用。临沂广播家长学校被评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和省级示范家长学校,有1名家
长获“全国优秀家长”称号。
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以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和提出男女
平等基本国策10周年为契机,在全市举办了“世妇会十年与临沂妇女发展”论坛及征文评选、“环保
杯”新世纪新女性风采展演、“妇女与环保”知识竞赛、“世妇会十年与临沂妇女发展成就展”等系
列活动,通过开展“两纲”(《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宣传月、在《临沂日报》开辟
部门领导谈国策专栏、妇联主席走进广播电台直播间和党校课堂等多种形式,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自立自强、自主创业的新观念,提高国策的社会知晓率。
弘扬红嫂精神,培树先进典型。参与沂蒙红嫂精神研讨活动,挖掘提炼了“忠诚博爱、勤劳勇敢、
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沂蒙红嫂精神,以沂蒙红嫂精神教育激励广大妇女,培树妇女先进典型,在
全市评选表彰了一批“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和第四届临沂十大杰出女性、临沂首届十佳
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和系列报道,宣传妇女自立自强、自主创业的
先进事迹,教育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做时代新女性。加强妇联宣传阵地建设,发挥全
国妇联信息直报点的作用,扩大对全市妇女工作的宣传。
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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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美在农家”、“美在家庭”活动,倡扬文明新风。各级妇联把深化“美在农家”、“美在
家庭”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重要举措和“文明临沂”建设的细胞工程,争取党委、政
府将“双美”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
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发挥巾帼文明队作用等措施,促进文明新风的形成。
全市有2个家庭获得“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及标兵户”称号。
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好
家长、好孩子评选表彰和亲子互动征文活动,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方
法,发挥教育引导作用。临沂广播家长学校被评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和省级示范家长学校,有1名家
长获“全国优秀家长”称号。
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以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和提出男女
平等基本国策10周年为契机,在全市举办了“世妇会十年与临沂妇女发展”论坛及征文评选、“环保
杯”新世纪新女性风采展演、“妇女与环保”知识竞赛、“世妇会十年与临沂妇女发展成就展”等系
列活动,通过开展“两纲”(《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宣传月、在《临沂日报》开辟
部门领导谈国策专栏、妇联主席走进广播电台直播间和党校课堂等多种形式,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自立自强、自主创业的新观念,提高国策的社会知晓率。
弘扬红嫂精神,培树先进典型。参与沂蒙红嫂精神研讨活动,挖掘提炼了“忠诚博爱、勤劳勇敢、
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沂蒙红嫂精神,以沂蒙红嫂精神教育激励广大妇女,培树妇女先进典型,在
全市评选表彰了一批“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和第四届临沂十大杰出女性、临沂首届十佳
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和系列报道,宣传妇女自立自强、自主创业的
先进事迹,教育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做时代新女性。加强妇联宣传阵地建设,发挥全
国妇联信息直报点的作用,扩大对全市妇女工作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