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乡镇机构实行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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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14日,湖北省召开全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会,要求花2至3年时间,完成全省乡镇综
合配套改革任务。改革的亮点包括:乡镇一级不设政协机构,乡镇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乡镇从紧
设置内设机构。
据了解,近年来,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虽有成效,但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一是全省财政供
养人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3/4集中在县乡两级,乡镇财政供养更困难;二是财政收入来源窄;
三是乡镇的债务重,全省大部分乡镇负债。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减轻农民负担,就必须进一步进行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
乡镇其他事业单位在清退非编人员的基础上,逐步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服务机
构,不再与乡镇行政机关保持隶属关系。这些单位转制前承担的农林牧渔业技术推广、良种推广、动
植物检验防疫、病虫害测报预防等公益性职能,由乡镇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