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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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日前制定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从今年起,凡是政府审议的地方性
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原则上都要以不同形式向社会公开。所有草案都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并印制文本,供公众索取。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还须通过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草案征集意见时间一般为20天,并指定有关部门就征集意见进行讨论,会同起草部门确定是否采纳,
并说明理由。对有代表性且确需回复的意见,要回复当事人。此外,还须对所征集意见的采纳情况,
做出统计和说明,写入草案的审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