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浙江出台《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04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5/article/82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5/article/82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主要内容是:(一)放宽市场准入。深化电力、交通、水利等垄断行业改革,积极鼓励民间资本 进入;建立城市公用事业领域政府特许经营制度,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 民间投资兴办教育、医疗、保健和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二)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民营企业设立时 除需办理环保、规划、用地、消防等法定许可手续外,不再另设前置条件;创办科技型、农产品加工 型、扶贫型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创办非公司制企业的,非关键条件欠缺但近期能完善的,可由工商 部门核发为期一年的临时营业执照;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 政府仅对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登记备案制。 (三)放宽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一次性到位有困难的有限责任公司,允 许分三年注入;民间资本设立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可为1000万元。(四)控制商务成本。采取措 施,缓解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瓶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制约。(五)优化金融服务。依法为民 营企业及时确认土地、房产等权属,颁发相关证书,方便企业申请抵押贷款;对业绩优、资信高的民 营企业探索实行信用贷款。(六)完善人才支撑。在政治待遇、政府奖励、职称评聘等方面对民营企 业人才公平对待;努力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机关事业单位、国 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