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把2003年作为企业改革年,下发34号文件和改制方案,按照“三清一转”(资产清、
债务清、人员清,一次性转为民有民营)的原则,排出县乡11家企业依法进行改制。聘请临沂、费县
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彻底托清企业人员、资产、债务底子。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进行各项扣除,然后将企业净资产和负债拍卖,一次性出售给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企业法
人代表购股超过50%,所购置企业资金2个月内交到县财政,职工全部接收安置。年内,先后完成城北
丝厂、银光集团、大洋公司、大陆机械公司、天鸿建安公司、水泥厂、上冶纸厂7家企业的改制。温
和集团、华沂集团企业改制正在进行中。通过改制依法甩掉债务包袱4亿元,县财政收回国有、集体
资产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