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优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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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抓好山东省《优待规定》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营造善待老年人的浓厚
社会氛围。至年底,《优待规定》的多数内容已得到落实。为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了新增农业税
及附加税,老年人不再承担各种集资;2003年,全市共免除老年人出资出劳97.21万人,金额5037.4万
元,占应免人数的97.1%;免除农业税及附加税53.96万人,金额5513.2万元,占应免人数的100%;免除
乡村公益事业金42.14万人,金额59 7.01万元,占应免人数的97.38%;老年人到医院优先就医;老年人
进入公园免票,旅游景点、公共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实行优惠;老年人优先乘坐车船;各级司法部门对
涉老案件中的老年人尽可能地提供帮助;百岁老人的长寿补贴都能按时发放,有的还提高了发放标准;
各种场所设置了“老年人优先”明显标志。新版老年证的换发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已办证17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