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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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市共有44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43个,人口4418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43%。在少数
民族中,回族人口36767人,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3%。少数民族农村居民34869人,城镇居民9314
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居有63个,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村总人口50%以上的村居有17个,占村总
人口30%以上的村居33个。
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以“千村帮扶”活动为契机,推动市直部门和各县区落实对少数民族的
帮扶项目12个,投资440万元,进行了水利、交通、电力、产业结构调整等多方面的立体帮扶。11月,
召开全市少数民族帮扶工作暨民族团结进步奔小康表彰会议,表彰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奔小康先进集
体与个人,部署了全市少数民族帮扶工作。确定了重点扶持的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省民委扶
持资金32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年底已完成沂水县沙家庄的水利建设项目。协调安排少数民
族贫困村居向民族企业输出劳务,有1000余人到民族企业务工,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上。指导少数民
族群众搞好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到民族村居调研宣传、组织人员到实地考察等形式,把花埠圈村养殖
奶牛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各县区民族村居,有近10个民族村居建起了养殖场。先后为临沂陶瓷企业集团
总公司、临沭县五金机械总厂5000多万元贷款申报低息,为一家民品企业申请技改资金贴息。通过积
极争取,使临沂盛能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沂南县宝珠集团公司被国家民委列为清真食品定点生产企业。
推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的发展。组织参加了山东省第六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获得银牌3枚,铜牌6
枚。对266名参加高考的考生进行了民族成份确认、登记。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送科技服务和走访贫
困户活动。组织协调市、区部分专家组成科技宣传服务队,深入到罗庄区花埠圈村进行科普宣传,向
群众发放“明白纸” 5000余张, 现场解答咨询200余条。会同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组织开展了
“三下乡”活动,到杨套、马套村为当地各族群众送去了农业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开展了医疗卫生
服务。召开了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
积极做好稳定工作。发挥民族宗教工作的优势,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团结、促稳定。在
全市开展的“百日综合整治”活动中,特别是“5·13”花埠圈村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
府的要求,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带领群众工作组,深入到户、清真寺,宣传法律法规和党
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进行法律和民族团结教育,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争取人心,解疑释惑。使
该村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组织工作组协助罗庄区委、区政府对该村
进行立体帮扶,先后帮助硬化路面、改造校舍等。兰山、罗庄、平邑、沂南、沂水、莒南、苍山等县
区民宗局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积极化解矛盾,较好地发挥了职能部门的作用。年底,对市伊协进行了
换届,举办了全市寺管会主任和阿訇培训班,对促进民族团结,调动广大少数民族骨干的积极因素,
取得了较好效果。
贯彻落实《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印发《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3万余份,张贴到少
数民族户、市场经营户、人口密集的各类市场以及民族村居公共场所。指导各县区组织基层干部学习
《规定》,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工商业户进行摸底调查,会同工商部门进行了市场清真食品的专项检
查,促进了《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力度,组织各县区对各自辖区的清真食品生
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档案;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卫生、经济贸易、劳
动和社会保障、物价、公安等部门,对清真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清真食品
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
罚。9月,省政协视察组对全市贯彻落实《山东省清真食品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