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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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资管理,建立了企业欠薪报告制度、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备案制度、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制度。
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的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有67家企业实行了这一制度。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
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共补发企业拖欠职工工资2527.7万元,涉及企业125户,职工8977人;企业
拖欠工资总额下降到1808.4万元,比上年下降了58.3%。制定下发了全市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水平,
向社会发布了50个工种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兰山、罗庄、河东最低工资标准为380元/月,其他9个
县最低工资340元/月。实行了劳动合同微机化管理,新签续签劳动合同8.4万人,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员
2105人,办理职工流动手续1321人,编制下达退伍军人安置计划3185人,安置军转随军家属29人,办
理企业立户手续46户。积极推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员达到7956人,代缴社会保险费1265万元,解
除了下岗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者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