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和优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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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及驻临部队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按照“抓双拥,促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各县区都将“三属”定期抚恤、伤残抚恤、在乡红军老战士补助、在乡老
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优抚对象粮油价格补贴等专项经费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农村税费改革
后,12个县区全部制定了优待办法,全年共发放优待金4492.9万元。逐步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
准自然增长机制,已有10个县区下发了相关文件,其中郯城、莒南、沂水、蒙阴、沂南、临沭6个县
分别列入年度预算并下拨了资金。蒙阴、平邑、费县、沂南等县将部分困难企业的伤残军人纳入最低
生活保障。总结推广临沭解决“三老”优抚对象医疗难工作经验,全市“三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
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市各级医院为重点优抚对象减免各种医疗费用293.5万元,享受医疗补助的达
21078人,补助金额395.6万元;住院按比例报销的达1548人,报销金额231.7万元。继续开展“三老”
优抚对象的住房改善工作。全市各级政府拨出建房专款126万元,各部门、各单位捐款310余万元,为
636户优抚对象新建房屋460间,修缮房屋1820间。沂水、蒙阴、沂南等县在为优抚对象建房、修房工
作中,实行县、乡按比例分担,村里出工、帮料的办法,大大改善了优抚对象的居住条件。退役士兵
安置工作,继续推行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安置工作的透明度。至年底,市直、兰山、苍山、
莒南、蒙阴、沂南、费县已完成年度安置任务。为加快安置进度,蒙阴、沂南等县加大督查力度,采
取多种措施和法律手段,解决部分单位的拒收问题,收到良好效果。狠抓军休工作的服务与管理,确
保了军休干部两项待遇的落实。荣军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医疗设备得到更新,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不
断提高,内部管理逐步完善,康复病人的治疗和休养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继续做好烈士褒扬工作,
加大对烈士纪念建筑物改扩建力度,积极建设园林化、公园式、透明开放的新型革命烈士纪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