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阳光规划”与“效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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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立健全了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完善社会公示、政务公开制度,
全面实行“阳光规划”。在局办公楼入口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和大型电子显示屏,按照省厅“七公开”
的要求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公开。先后对澳龙国际物流城、临沂大学和这两个项目用地范围内需要搬迁
的村居居住区规划方案向社会进行了批前公示。3月,市规划局正式实行违法建设公示制度,在《临
沂日报》等媒体上,先后4次对51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公示。在规划报建、审批中,实行由报建大
厅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建设项目和办证发件的“一站式服务”,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大厅,被省建设
厅命名为“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对市直8大企业集团、11个重点民营企业和市里的招商引资项目及
三个区政府的重点项目,积极实行上门服务活动;在确保公共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强制
性标准的前提下,实行“四个立即就办”制度,大大提高了规划审批效率。2003年,市规划局共接待
规划咨询和建设单位报建6000余人次,受理报建项目申请360件,比上年增长了28%。发放建设项目批
准文件238件。核发规划许可证件463份,比上年增长了24.7%,其中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3件,
总用地面积1821.48公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1件,总用地面积1144.04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219件,总建筑面积186.58万平方米。管线、道路13件,总长度6.15万米,《建设工程竣工规划
验收合格证》91件,总建筑面积83.98万平方米。参加市纠风办和临沂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行风热
线”节目12起,接待群众举报或咨询11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件次,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提案39件,被评为全省建设系统诚信服务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