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和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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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物价部门按照国家、省下达的药品价格调整意见,组织实施了相关药品价格的制定工作,对
药品价格调整意见中没有包含的规格和剂型,结合全市医药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及时报省审批,理顺
了药品价格。对集中招标采购的600余种药品,严格核定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25.6%,减轻了病患
者负担。按照国家关于“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了普通高中
择校生收费标准,规范了全市高中择校生收费行为。按照全省农村电网改造结束后,居民生活用电以
外的其他三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的要求,对全市2002年的各类电量和全市发电厂基本情况、发电成本、
上网电价等情况进行调查,为降低小电厂电价提供了参考依据。按照国家夏粮收购政策有关规定,及
时下达夏粮小麦500克/0.52元保护价。加强桑蚕茧、黄烟等农产品价格管理。及时核定苗庄、沂城、
吉祥等小区经济适用房价格。对各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拟定了调整意见。对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标准的制定进行认真调查、测算,拟定了实施方案。以开展行政事业性年审和换发《收费许
可证》 为突破口, 取消或降低了一批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停止收取农村电力管理费,减轻农村负担
1000多万元。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控制收费源头抓起,审核编制了《临沂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
录》、《临沂市涉企收费目录》,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05项,涉企收费185项,废止自行制定的
收费项目17项,取消部门收费项目87项。继续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单位的
收费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了乱收费的口子,减轻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