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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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撤销原市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组建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年内,适应全市经
济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了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面积2800公顷,为市经济开发区起步用
地奠定了基础。制定了《关于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意见》,全面实施政府统一征地,实现政府对建设
用地供应“扎口”管理,全市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建设用地60个批次,面积1712公顷;全市政府储备
土地1000公顷,实现政府土地纯收益123866.4万元,其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出让土地面积6563.4
公顷,实现政府纯收益59824.28万元,招标、拍卖、挂牌面积和政府收益分别占土地使用权出让总面
积、总收益的27.1%和53.1%。本着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先后完成兰山工贸开发区、南坊镇、
河东区九曲镇10个村居220公顷的农地转为国有工作,为临沂大学、香江及澳龙物流城等重点项目用
地创造了条件;完成了市五大项目、滨河大道一期工程、市政府南坊片共30余个村居的6万余亩的土
地利用现状调查,为以后政府储备土地打下了基础。下大力抓土地开发复垦,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2003年,全市共完成国家、省、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申报390个,总规模23144.16公顷,净增耕
地6万亩,位居全省第一位。共争取国家和省土地开发整理资金5000余万元。探索两种产权,一个市
场管理新路子,加快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步伐,制定了《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
法》和实施细则,召开了平邑现场会,推动了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开展。规范处置改制企业土
地资产, 增大了政府土地收益力度, 2003年, 全市完成地租征收6000余万元,其中,市辖三区完成
5105万元。探索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失地农民利益,制定了《关于市辖三区被征地农民
生活保障指导意见》,强调“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调整了“两补”标准,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和
生活保障探索出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