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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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市政府法制局加强了立法调研活动,对《山东省招投标管理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管
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山东省建筑内部装饰装
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进行了调研,所提部分立法建议被省人大采
纳。6月,会同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临沂市集体土地流转试行办法》进行了调研论证。10月,
对《临沂市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为搞好立法工作打下了好的基
础。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搞好立法工作。重点审查制定了《临沂市水路交通管理办法》、
《临沂城绿化管理办法》、《临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临沂市市政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临沂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临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
基础。积极开展立法听证活动,严格会签制度,多方征求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全年,由市法
制局牵头召开规范性文件协调会、论证会20余次,增强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透明性。积极指导各县区
和政府部门搞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确保各级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认真搞好规范性
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年内,市政府法制局共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市政府文件
85件,向省政府备案文件28件,审查县区报市政府备案文件121件,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
展。市、县区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草案588件。市政府法制局代市政府起草及接
受部门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93件,审查审结规范性文件88件,其中85件已由市政府发布实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