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黑恶势力滋生的地方要追究当地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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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每日电讯》8月10日报道,河南省公安厅8日向社会宣布:约法三章,从严治警。从即日
起,勒令全省公安民警及其家属坚决退出娱乐场所经营;严禁下达罚没创收和抓人指标;对有黑恶势
力滋生的地方,要追究当地派出所所长和公安局局长的责任。
河南省公安厅决定,从现在起,全省公安民警都要如实登记本人及家属是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的
情况,并将登记情况逐级上报备查;在9月1日前,凡民警本人及其家属以直接经营、入股(含干股)
等方式参与经营娱乐场所者,必须主动退出;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愿退出者,必须自动辞职,否则予以
辞退;民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的登记情况,要在本辖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凡不如实登记或不退出,
假退者,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要予以辞退。
河南省公安厅还规定,凡下达罚没创收指标、抓人指标,导致民警滥收滥罚、乱抓乱捕的,一经
举报查证属实,对决策的领导人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责令其引咎辞职。
规定还明确,凡有黑恶势力,包括村霸、街霸、路霸、市霸等,在一个地方长期作恶,不能打掉
又不向上级报告,或被上级公安机关发现后组织力量打掉的,要将当地派出所所长就地免职;责任在
上级公安机关的,要责令其公安局长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