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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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老龄组织加大了对老年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司法机关始终坚持涉老案件优先
接待、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全市共审结各类案件212起,为有困难老年人减免诉讼费3.9万元。
老年法律援助制度逐步得到完善,老年法律服务网点遍布城乡。全年共有252名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
共减免各类律师服务费4.7万元。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市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认
真贯彻落实减免老年税费政策的通知》,要求各级老龄部门,主动参与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减
免老年人税费政策落到实处。 全年共为91.62万老年人免出资出劳, 占应免人数的91.2%, 免除金额
4286万元,为46.22万名老年人免农业税及附加,占应免人数的98.9%,免除金额3493万元,为81.82万
名老年人免乡村公益事业金,占应免数的97.6%,免除金额1282万元。为173名老人发放长寿补贴14.16
万元。全市各级老龄部门还积极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乡镇以上老龄部门共受理信访达588件次,
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结果,避免了各类矛盾的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