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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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参与组织民办高校招生咨询会,省内外共有22所高校参加了会议,严格
审查办学资格和办学情况,确保招生宣传工作的真实性和社会信誉。同时严格审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登发的广告,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二是做好申办学校的审批工作。组成评估小组,严格程序和标准,
对8处申办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共有6处学校通过验收,其中高中5处,职业中专1处。2001年试办的19
处学校中,批准正式建校15处,有4处被延长筹建期1年。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办学
管理的通知》,针对近几年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了加强管理的意见。同时要求各县区制定
实施方案,依照评估标准,做好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学校进行了抽查。四是协助
教育工会抓了社会力量办学的工会工作,与教育工会一起承办了全省社会力量办学的工会工作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