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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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对全市2001年度的104个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和10个省级精神文明建设
示范点进行了全面复查,建议撤销山东声乐鞋业集团公司等5个省级文明单位。同时认真评选推荐市
国税局等15个单位参加200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评选。认真组织了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
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全市共有市交通局等4个行业、单位、村镇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
位。推荐15个村镇参加全省文明村镇的评选。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重新修订了《临沂
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在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考核奖惩办法等方面作了调整。研究制定
了临沂市《文明单位检查考核细则》,使文明单位建设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认真组织
了2001~200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的复查、评选和200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淘汰了一批工作落后、存在突出问题的文明单位,全市文明单位的整体质量有所提高。为配合《纲要》
的学习贯彻,举办了全市文明单位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市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分管负责人400余人参
加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