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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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依法强化审级和审判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上诉案件3065件,审结2839件,在审结案件中,
维持原判的1537件,改判、发回重审的380件,调解、驳回、撤诉以及作其他处理的922件。受理各类
再审案件394件,审结287件,其中依法维持原判的146件,改判、发回重审的98件。受理国家赔偿案
件14件,审结13件。通过审级和审判监督,既坚持了有错必纠的方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
维护了法院判决的既判力,体现了司法裁决的终局性、权威性。二是建立健全审判工作评价体系和内
部监督机制。制定了审判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基层法院、各部门和个人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建立
了审判业务档案;实行了工作月报、审限跟踪、违法办案责任追究、重大案件督办和改判发回重审案
件通报等制度,初步建立起发现、确认、追究违法办案责任的工作机制。三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
大的监督。全市法院实行了重大事项汇报、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等制度,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
室,及时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办理各类督查件1635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
有回音。为争取政府、政协、新闻舆论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还实行执法执纪监督员、新闻发布
会、回访当事人等制度,设立了违法违纪举报中心。通过虚心接受监督,提高了办案质量,确保了司
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