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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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60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8件,渎职、
侵权案件9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一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集中精力查办有震动、
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所办案件中,贪污贿赂大案108件,占40%;渎职、侵权案件中重特大案件64件,
占70%。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人员犯罪案件166件166人,其中党政机关39件39人、司法机关19件19
人、行政执法机关60件60人、经济管理部门48件48人。涉案的科级以上干部37人。市检察院立查的临
沂市公路局327国道平邑县浚河大桥收费处主任兼平邑县公路局副局长许玉平涉嫌贪污400余万元案,
临沭县检察院立查的该县工商银行原行长郭明涉嫌受贿案和沂沭河管理所所长、副所长、财务股长等
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案,费县检察院立查的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赵永成涉嫌刑讯逼供案等,都
产生了较大震动和反响。二是坚持以质量为本,全面落实省检察院提出的“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果的
战略调整”。办案中,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在保证办案数量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把主要精力
集中到查办大案要案上,放在收集、完善和固定证据上;进一步完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考核机制,
改变以往侧重考核数量的做法,以质量为核心对办案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积极引导办案向注重质量、
效率和效果的方向发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安全办案,有效防止了违法
办案和事故的发生。三是坚持办案和预防一起抓,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结合办案,积极开
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先后与工商、税务、建筑、金融、卫生、医药、海关等部门和行
业召开联席会议505次,开展上好一堂法制课、读好一本法律书籍、搞好一次调查研究、发出一份检
察建议、签订一份责任书、做好一次回访考察的“六个一”活动,积极构筑拒腐防变的有效机制;与
建筑部门协作,在483项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展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同创活动,有效防止
了“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187条,协助发案单
位建章立制1079件条,使14家企业实现了由乱到治,摆脱了困境;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建立警
示教育基地22个,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51次,受教育人数达十几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