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严打”整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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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按照“严打”整治斗争的总体部署,与
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审查批捕、起诉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各
类刑事案件2893件4197人,审查后,批准逮捕2457件355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437件5109人,审查
后,提起公诉2925件4194人。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把
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严重影
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保证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全
年共批捕三类重点案件1051件1739人,起诉1135件1838人;批捕各类重特大案犯1343人,起诉1397人,
有力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和配合,建立和完善了联
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情况,互通信息,共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了“严打”整治斗争的顺
利进行。严格审查,集中精力把好证据关、事实关和定性关,确保“严打”质量。在提前介入过程中,
注重从证据角度对公安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进行指导和引导,保证证据在侦查阶段就能达到“批得准,
诉得出”的要求;审查批捕工作要求统一制作《审查批捕案件意见书》,把主要精力放到对犯罪构成
和证据的分析上;与法院合作,提高了简易程序审判比率,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全年适用简易
程序的案件425件,占32.5%,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积极参加各种专项集中统一打击和
治理活动,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置了一批集体上访、告急上访和突发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