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安防范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g&A=4&rec=249&run=13

一是城区治安防范工作,构筑了对社会面的防控体系。各级公安机关深化刑侦体制改革,加强派
出所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警力向基层倾斜,向防范工
作倾斜。继续加强了110报警服务、巡警和治安堵截点的建设,在控制、打击流窜犯罪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二是对重点部位的防范,构筑了对派出所辖区块的防控体系。县(区)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派
出所防范作用,实现了由机关室内型转化为社会动态型;由被动管理型转化为主动服务型;由注重打
击转化为强化防范。三是加强社区建设,构筑了对区域片的防控体系。各县区本着“规模适度、范围
清晰、居民认同、管理到位”的原则,重视和加强了社区建设。四是加大内部单位的“三防”措施,
构筑了对单位院的防控体系。各县区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各类院校、各种居民
小区及家属院的综治工作下放到街道和各社区居委会综治委,实行属地管理小型化,并赋予一定的权
力,对规模较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落实人防措施的基础上,加大了经费的投入,物防、技防措
施基本落实到位,重点要害部位有电视监控和紧急报警设施。在抓好城区防范的同时,本着“因地制
宜,注重效果,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完善农村“四级防范网
络”的基础上,学习推广了泰安市实行防范治安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召开了河东、罗庄、苍山、平邑
四县、区治安防范工作现场会。到年底,全市80%以上的村推行了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