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g&A=4&rec=247&run=13

2002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党政主要负
责人逐级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各级综治委坚持
每季度一次的例会制度,就治安防范、检查考核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普遍成立了维
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作为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维护稳定工作责任书。
在重要会议、重大节目、重要敏感期期间,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稳定工作,落实稳定工作
措施。认真开展了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对重点骨干人员开展了集中教育转化,组织开展了
“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图片巡回展览和有关影片放映活动,开展了“校园拒绝邪教”万人签名活动,
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抓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工作,市委专门成立了困难企业军
转干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指示精神,做了大量
深入细致的工作,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部门、单位和个人;健全了排
查调处工作制度,全面实行台账式管理,完善了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完善了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预
案,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的控制能力。各级财政加大了政法综治经费投入,全年共拨专款1.5亿元用于
政法综治工作, 比上年增加4000余万元。 年内,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治理工作成绩优异的35个乡镇
(街道)、37个内部单位进行了表彰;为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9人记二等功,36人记三等功;
对22个内部单位、230个村居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发生重大防范责任案件的19个单位进行了查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