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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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期间, 公安消防支队与2097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在全市检查单位
2321个,发现火灾隐患和各类不安全因素1379处,责令当场整改1321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58份。
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加油站和网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市检查单位3403个,下发《责令当场
改正通知书》773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55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责令
5个公众聚集场所停产停业,取缔8个公共娱乐场所,依法取缔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加油站点19处,依法
停业、取缔网吧239家。坚持开展消防夜查行动。全市出动检查组326个,检查单位2031家,发现隐患
9635处,当场消除隐患8432处,下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226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8份,
责令停产停业4家,对10家单位和47名个人依法给予消防行政处罚。
结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整改了大批火灾隐患。平邑县赛博大酒店、市劳动保
险大厦、荣华大酒店、家具批发市场、广源俱乐部、沂蒙影社等单位投入大量资金整改火灾隐患;对
整改不彻底的市百货站钟楼大厦、兰山区天池洗浴中心和平邑县辛平商厦依法责令停业。年内,全市
共上报火灾383起,烧死7人,烧伤20人,直接财产损失454.9万元。与上年相比,起数下降24.31%,
财产损失下降25.49%,较好地稳定了全市的消防安全形势。
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10月29日,支队召开全市社区消防建设暨小城镇
消防规划建设经验交流会。与会人员参观了平邑、沂水、兰山部分社区的消防建设,对8个县区13个
中心镇的消防规划组织展评。兰山、河东、平邑、沂水、临沭等5个大队作典型发言。全市已在11个
社区开展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大部分县区已完成中心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以宣传贯彻61号令为主线,强化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在《临沂日报》等报刊上全文刊登
61号令和《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登记的公告》。印制《公告》16000份广泛张贴。支队先后在
陶然居大酒店等12个单位进行试点,以点带面。支队及县区大队先后举办了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
代表人和重点岗位人员参加的培训班20余期,系统学习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和有关消防法规,并对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宣传,进一步强化了社会
各界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按照总队要求和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全市共确定
209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及时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