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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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3714件,初核案件1444件,立案查处1365件,较上年增
长9.03%。在查处的案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76人。万元以上案件263件,10万
元以上案件43件,100万元以上案件9件。处分1264人,较上年增长9.34%,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
的分别为1192人、103人,挽回经济损失1779万元。注重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进一步
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市纪委、监察局对原沂水县法院院长王兆鉴贪污、非法占有、挥霍浪费案等问题
进行了立案查处,撤销其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职务。查处了蒙阴县原副县长袁峰剑贪污受贿564.7万
元的案件,将其开除党籍、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将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牵头组织、查处了
市人大代表、中共费县县委候补委员、费县农业局局长侯荣俊严重贪污、受贿案,涉及到县农业局财
务科、种子公司、良种场、药管站、农科所、精细化工厂等多个单位党员干部的贪污、受贿等违法违
纪问题,涉案金额达150多万元,在当地产生了较大反响。7月31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向全市通报了8起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震慑了违纪违法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全市乡镇
纪委共立查案件897件,占全市立查案件总量的65.76%,较上年增长31.14%,提前3个月实现全年乡镇
办案无空白的目标。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数量和查处的大、要案件数量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