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放所有经营性领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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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限制开放的领域外,深圳所有经营性领域的投资均已向社会资本开放。以
前未放开的水务、公交、燃气、供电、环保、轨道交通以及文教等经营性基础设施、经营性社会事业
项目等领域,如今各种资本都可参与投资兴建。这些改革举措的推出,打破了长期以来投融资体制的
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全方位开放投资领域,既为非国有资本的投资提供了市场空间,也为城市
建设吸纳了更多的资金。下阶段,深圳还将推进各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如在水务 、公交、燃气、
供电、环保、轨道交通等公共事业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投资体制上,将采取措施积
极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等社会资本成为新的投资与运营主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商业化,
加快盈利性社会事业的产业化进程。深圳还将积极探索改革报业、出版和发行等系统的投入和运营方
式,除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限制开放的领域外,把新闻、宣传之外的延伸业务和多种经营业务向社会
资本开放。实行教育多元化,放大教育规模,调动各方面投资教育的积极性,推动教育产业化进程。
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医体制,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医疗机构建设。在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
上,深圳将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重大项目库制度、决策咨询制度和项目后评价制度,以加快
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实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深圳还积极清理一切防碍各类投资者来深圳投
资置业的限制性措施营造有利于吸引投资的外部环境。为广开融资渠道,深圳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
下,争取搞组建投资基金的试点和设立轨道交通等专业投资信托基金,还将设立环保投资专项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等,大力利用国内外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