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江西省作出决定,不允许随意让职工"下岗"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02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3/article/93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3/article/93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据《工人日报》10月22日报道,企业动辄裁员,不但造成职工大量下岗,而且成为个别企业领导 人手中随意挥舞的"大棒"。今日,江西省作出决定,严格限定国企裁员的权力,把企业裁员的决定权 交给职代会做主,决不允许随意让职工"下岗"。 在江西省新近出台的规定中,对国有企业裁员特别是规模性裁员立下了"规矩"。规定指出,企业 的厂长经理个人无权随意大量裁员,凡属省内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规模性裁员,其裁员方案要经 过企业职代会讨论;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与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 员工;凡未按规定为拟裁减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得裁减员工。国有大型企业一次性减员超 过10%的,要事先向企业所在地政府报告;一次性减员超过500人的企业,事先必须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