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社会力量办学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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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
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努力创造良好办学环境,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目前,全市共
有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381处,其中民办高校3处,职业中转2处,职业高中2处,普通高中2
处,普通中小学98处,幼儿园185处,其他非学历培训机构89处,有在校生6万人,教职工6600多人。
总建筑面积65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5亿多元,其中资产过千万元的有13家,过亿元的有3家,
出现了几所知名度较高、办学特色较强的学校,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发展的良好局面。
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临沂市教育投入比较紧张,满足不了群众增长
的教育需求,有发展民办教育的客观需求。二是临沂具有占全国第三、山东第一的商贸批发市场,外
来人口多,这部分人的子女入学问题现有国办学校无力全部承担。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也要求子女进
入条件较好的学校,接受更好的教育。民办学校的发展既能满足他们的教育需求,又能解除他们无暇
顾及子女的后顾之忧。三是临沂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企业和个人也愿意兴教办
学。四是民办学校条件比较好,班额比较小,并且在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各有特色,满足了部分
学生发展特长的要求。五是社会力量办职业技术培训的方式灵活,能够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各类人
才。从而,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市场。
投资多元化促进了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一是企业投资办学,如临沂双月园学校、河东蒙凌实验
学校等投入大,办学条件好,发展较快。二是引进外地资金办学,如临沂美澳国际学校就是由北京美
澳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一所高标准的学校。三是公民个人办学,滚动发展。临沂协和学校是
我市最早的民办学校之一,几年来依靠滚动发展,不断积累办学资金,发展成为拥有占地100亩,在
校学生1800多人,总投资近亿元的花园式学校。四是采取"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的形式,如罗庄区
的现代实验学校、平邑县的赛博中学等。五是实行股份制,通过多方筹措资金建校,如沂水县博苑学
校。
各级政府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1999年4月,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会议要
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像支持民营经济那样支持和发展民办教育。市政府多次召集人事、
财政、 物价、 计划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研究《临沂市〈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讨论稿),《意见》中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指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民办学校征地按公益事业用地优
惠审批,校舍建设免征配套费及有关税费;允许民办学校按生均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民办学校教
师的档案、职称评定、学籍、教学教研等由教委统一管理。罗庄区、兰山区、沂南县等县区按照市里
的《意见》精神,已经出台了正式文件,对民办教育的发展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加强管理保证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市教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通知》、
《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几个问题的通知》。为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首先严格市教委成立了设置评议小
组,各县区也都成立了此类机构,按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批。其次严格把好质量关。对于学校的办学条
件、教学管理、办学质量、财务状况等,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合格后允许继续办学,否则取消办学资
格。再次严格执行纸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招生广告管理的通知》,对于虚假不实的广告进行查处。
另外,还特别重视加强了对民办学校党团组织的建设,保证了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今年上半年,
省委在我市召开了全省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建工作会议,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民办学校的体制、机制和办学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学校
名称、招生广告、收费及经营管理、学校管理、招生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方面。如有的办学指
导思想不够端正,只顾眼前利益,不从长远计议,没有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再如,在
收费问题上,为减少不稳定因素,省教育厅明确表示不允许跨年度收费,但有的学校仍坚持收教育储
备金10-20万元不等。
2、个别县区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对发展民办教育缺乏足够的认识,不能大胆地主动地正确引导扶
持民办学校的发展。
3、有的民办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定、档案存放、养老和医疗保险等解决得不好,教师有后顾之忧。
4、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的特色尚不鲜明,质量
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1、解放思想,进一步正确认识社会力量办学在国家教育发展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建议各级政
府统一认识,并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正面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渠道,让社会逐步理解民办教育利
国利民的积极作用,为民办教育创造平等的条件和宽松的外部环境。
2、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管理机构,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教育等
手段,引导民办学校向健康、积极、规范方面发展。与是坚持发展与提高并重相结合。积极培植发展
有一定水平和规模的民办学校,使其发挥龙头、示范作用,逐步淘汰那些办学思想不端正、办学条件
差、管理混乱、社会信誉不好的民办学校。二是鼓励民办学校进行体制创新。逐步改变家族管理方式,
引入多元投资主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并完善学校董事会制度。三是支持民办学校参与竞争,
形成办学特色。四是搞好建章立制。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及审批制度、等级评价制度、校长资格及持
证上岗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督导评估制度、广告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五是要继续加强社会
力量办学方向。
3、政府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应侧重于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方针的贯
彻落实等方面。如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对审批制度、资格认定、办学方向、收费标准、财务审计、
质量评估等进行严格硅酐。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应给予民办学校更多的自主权,特别是教育教学改革
的探索权,发挥其优势和特色。
4、政府应给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在招生、学籍管理、职称评定、金融信贷
及税费征收政策等方面,应一视同仁,取缔所有的歧视性政策;对于民办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应与
公办学校一样享受优惠政策;应支持民办教育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鼓励社会向民办教育捐赠。
5、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主管部门要尽职尽责发挥主导作用,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
一个积极支持民办教育的氛围。建议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意见》,促
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