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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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老年法规的宣传,把老年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内容,利用各种新闻媒
体经常进行宣传报道。地提高了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观念。加大了
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发挥了老年法的执法主体的作用,积极主动地配合人大、政
协和有关部门对老年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司法行政部门普遍设立了老年法律援助
和服务机构,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进
行公开审理,公开曝光,有效打击了涉老犯罪,弘扬了正气,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立案
审理各类涉老案件366起,已审结274起。有170名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共为老年人减免诉讼费律师
服务费共计近40万元。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规定。对老年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特别是把落实60岁以上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和社会集资,农村70岁以上或70岁以下生活
有困难的老年人免缴"三提五统"的规定,作为减轻老年人经济负担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的成
效。全市共为95.16万老年人免除了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为44.09万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村提留、乡
统筹费3932万元,为104.45老年人免除各种社会集资4434.1万元。今年为达到年龄的一万多名老年人
办理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使老年人办证总数达到近90%。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听
取和查处老年人反映的各种问题,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全市乡镇以上老龄部门共接
待老年人来信来访870件次,都得到较好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