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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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实施了工资指导线制度,调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三区290元、各县260元分别调
整到了340元、310元。强化了工资基金管理,会同财政、地税部门对市属144户企业工资基金进行了
清算,确定了2002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和经济效益基数。全市绝大多数企业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
工资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所增强。 2001年全市地方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68元, 同比增长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