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鼓励民办中小学发展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02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3/article/72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3/article/72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市政府多次关部门,研究《临沂市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讨论稿),要求
有关部门对民办学校征地按公益事业用地优惠审批,校舍建设免征配套费及有关税费;允许民办学校
按生均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民办学校教师的档案、职称评定、学生学籍、教学教研等由县教育主
管部门统一管理。罗庄区、兰山区、沂南县等县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文件,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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