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政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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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两基"检测,加大督导评估力度,巩固提高"两基"成果。通过乡镇自查、各县区政府教育督
导室复查,推荐上报了75个先进乡镇。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推荐上报的先进乡镇进行
了抽查。4月,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工作现场会,表彰了75个"两基"巩固工作先进乡镇。通过对教育
执法年活动的总结,提高广大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学校的收费进一步得到规范,乱
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学生辍学率有所下降,巩固率明显提高;师德建设
得到加强,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明显减少;教育投入有所增加,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建立健全教育工作自评制度,修订完善了《临沂市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
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方案,并据此对乡镇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
估,评估结果纳入了对乡镇政府的综合评价,有力地规范了政府依法办学行为。市、县两级政府教育
督导室进行分级评估,全市高中和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评估,县区初中、小
学和幼儿园由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评估。通过评估,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为中小学、幼儿园全
面实施素质教育起了很好的导向作用。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入学及辍学情况、中小学收费情
况、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了专项督
导评估和检查。
县区普遍成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室,许多县区在乡镇、学校设了督导员,全市整个教育督导网络基
本形成。各县区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积累了一些经验,郯城县充分运用督导评估结果,表彰奖励教育
工作先进乡镇,对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巩固"两基"成果,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起了很大
的作用;沂南县以县政府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若干规定,县委、县政府两个办公室下
发了《乡镇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了对高中、初中、小学、职教、幼儿园五个督导评
估细则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积极开展督导活动,推动素质教育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