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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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了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市委下发了《关于在临沂市区开展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
意见》,决定把临沂城区的沂蒙路、金雀山路、206国道罗庄段、205国道九曲段和临沂人民广场、苗
庄小区作为示范创建的重点。成立了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都制定
了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创建市、县两级文明示范工程的重点街道、小区和乡镇。市文
明委组织检查组对全市的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罗庄区召开了现场会,总结工作,
做出了新的部署。年内各县区共有重点创建文明示范街19条,总投资达1.2亿元,拆迁房屋5600余间,
铺筑路面230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开展了文明县(区)城的评选。市文明委修订下
发了活动意见, 制订了《临沂市创建文明县(区) 城活动检查考核细则》。11月,市文明办下发了
《关于评选文明县(区)城的通知》,在县区自查、文明委考核、社会评议的基础上,对市级文明县
(区)城进行了评选表彰。同时,为加大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力度,市文明委制定下发了临沂市区创
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意见及其责任制考核细则,把临沂市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任务,量化、分解到20
个有关部门,实行了千分考核目标责任制。开展了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市文明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城
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通过深化社区教育、发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搞好综合治
理、加强社区建设,把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年内,兰山区
兰山办事处西关居委等3处社区居委会被评选为省级文明社区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