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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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反腐败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4
件,其中,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301件,大要案94件,占31.2%;渎职、侵权案件113件,全部为
重特大案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352.15万元。把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中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
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作为办案重点。全年共立查234件,其中党政机关77件,司法机关25件,行政执法
机关71件,经济管理部门61件。涉案的科级干部70人,县级干部3人。有一批是影响、震动较大的案
件,蒙阴县政府原副县长袁锋剑贪污、受贿案,蒙阴县县委党校原副校长蒋永健、常路镇原党委书记
刘星世等6名科级干部贪污案,平邑县交通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及两名副主任贪污、受贿窝案,临沭
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孟凡珂受贿案等。配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拓宽办案领域,查办新罪名
案件48件,涉及工商、税务、土地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促进了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