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综治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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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把政法综治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年度工作计划和社会发展总体
规划,实行倾斜政策。市委常委会10次研究政法综治工作,召开了12次全市性会议,对政法综治工作
及时决策部署。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市和12个县区的政法委书记除一名是区
人大副主任担任外,其余全部是常委专任,县区综治办全部按正局(科)级设立,现有49人。各乡镇
除配齐配强分管副书记外,又选配了一名政法科员和1~2名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全市现有乡镇政法
综治专职工作人员740名;管理区设专职综治网长;村居"五位一体"的综治办健全,现有47835人。据
不完全统计,2001年市、县(区)、乡(镇)三级拨出专款1.2亿余元用于政法综治工作,比上年增
加2362万余元,保证了工作所需。健全和完善"三个体系",强化"一把手工程"建设。年初,从市到县
区到乡镇到村居,以及各单位内部上下之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党政主要负
责人逐级签订了综治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乡镇
对村居分别坚持了半年、季度和月检查制度,以强有力的检查监督措施促进目标责任落实。年初,市
委、市政府对政法综治工作成绩优异的3个县区、125个乡镇、460个单位(村居)进行了大张旗鼓的
表彰;对治安比较混乱的5个内部单位、269个村居实行了一票否决。并对发生重大防范责任案件的单
位及时进行了查究通报,取消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评先树优、晋职晋
级资格。市和各县区坚持了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年内全市召开例会3次,定期通报情况,加强协调
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干部政绩、办理其晋职晋级和各单位评先树优时,主动征求政法委、综治
委(办)的意见,确保了"三制"落到实处。
发挥政法委、综治委(办)的组织、指导、协调作用。各级政法委、综治委认真坚持了季度例会
制度,完善了议事决策机制。市委政法委、综治委年内召开4次例会,就农村和城区综治工作、创建
活动、检查考核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注意做好信息的收集、筛选和传报工作,年内共编印《政法情
况》30期、《政法信息》 13期、《综治信息》17期。就城区和农村综治工作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
查研究,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