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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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规范了办案程序,统一了法律文书,建立了行政复议立案审批、调查取证、
案件审理制度, 使行政复议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的轨道。 指导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承办复议应诉案件
127起,多次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到法庭观摩评析行政诉讼案件,提高了各级各部门行政复议应诉
水平。积极为各级领导和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共办理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市委、市人大、市信
访局转来各类案件250起,承办市人大提案1件,受市政府委托参加对市政府涉诉案件论证处理5起,
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1286人次。1~11月,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09件。其中市政府法制局受理64件,审结46起。县区政府法制局受理174件,市公
安局受理66件,市工商局13件,市林业局4件,市农业局2件,市技术监督局2件,市土地局1件。现已
审结239件,结案率为88.5%。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37件,占50.74%;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行政
复议终止的52件,占19.2%;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8件,占6.7%。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应诉各类行
政诉讼案件108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