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免除遗体接运、火化、存放(3天)、骨灰寄
存(1年)、骨灰盒、公墓安葬等殡葬服务费用。自惠民殡葬政策实施以来,已投入惠民资金2.7亿元。
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移风易俗促进殡葬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推广殡葬改革的"临沂模式和"沂水
经验。2018年,共接待学习团队120余批次,涉及全国11个省,全省大部分地市。推进全市公益性公
墓建设。县区公墓建设规划全部完成,沂水县已提前完成建设任务,莒南、费县等县区召开公墓建设
现场会推动建设。2018年,全市建设公益性公墓548处,建成墓穴49.6万个,已使用17.3万个。
婚姻登记、收养工作。全面免除登记费用。在免除收取婚姻、收养登记费的基础上,免除材料复
印费,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2044对,离婚登记24911对,收养登记68例。组织全市婚姻、收养登记人员
参加培训。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检查,并组织全市80名婚姻登记员参加业务考试,全部合格。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排查站外托养情况。对全市所有救助机构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滞站人数、
站内照料和站外托养情况,确保救助机构管理严格,服务规范。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
救助活动。严寒季节,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各救
助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遇有极寒恶劣天气时的集中巡查救助,保障流浪乞
讨人员安全过冬。6月开始"夏季送清凉救助活动,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
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暑场所,备齐防暑降温物品,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受助,
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存权益。全面开展寻亲工作。为全市滞站的278名流浪乞讨人员采
集DNA录入寻亲信息系统。43名受助人员通过公安部门人脸识别技术,成功筛查出身份信息。年内,
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35人,上街劝导3146人次,发放物资约91427元。
关爱帮扶特殊儿童群体。开展孤弃儿童大排查。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印发《全市孤弃儿童养育情
况大排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重点对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
范、养治教康等方面逐项检查,针对社会散居孤儿认定、档案管理、基本生活费发放、养育情况等方
面开展逐人逐户上门调查,完成对945名社会散居孤儿的上门调查。加强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
障。按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2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
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并将父母重度残疾、服刑和受艾滋病影响等"三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
障范围,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317万元。
【社会事务】
视图
殡葬管理。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免除遗体接运、火化、存放(3天)、骨灰寄
存(1年)、骨灰盒、公墓安葬等殡葬服务费用。自惠民殡葬政策实施以来,已投入惠民资金2.7亿元。
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移风易俗促进殡葬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推广殡葬改革的"临沂模式和"沂水
经验。2018年,共接待学习团队120余批次,涉及全国11个省,全省大部分地市。推进全市公益性公
墓建设。县区公墓建设规划全部完成,沂水县已提前完成建设任务,莒南、费县等县区召开公墓建设
现场会推动建设。2018年,全市建设公益性公墓548处,建成墓穴49.6万个,已使用17.3万个。
婚姻登记、收养工作。全面免除登记费用。在免除收取婚姻、收养登记费的基础上,免除材料复
印费,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2044对,离婚登记24911对,收养登记68例。组织全市婚姻、收养登记人员
参加培训。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检查,并组织全市80名婚姻登记员参加业务考试,全部合格。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排查站外托养情况。对全市所有救助机构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滞站人数、
站内照料和站外托养情况,确保救助机构管理严格,服务规范。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
救助活动。严寒季节,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各救
助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遇有极寒恶劣天气时的集中巡查救助,保障流浪乞
讨人员安全过冬。6月开始"夏季送清凉救助活动,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
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暑场所,备齐防暑降温物品,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受助,
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存权益。全面开展寻亲工作。为全市滞站的278名流浪乞讨人员采
集DNA录入寻亲信息系统。43名受助人员通过公安部门人脸识别技术,成功筛查出身份信息。年内,
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35人,上街劝导3146人次,发放物资约91427元。
关爱帮扶特殊儿童群体。开展孤弃儿童大排查。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印发《全市孤弃儿童养育情
况大排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重点对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
范、养治教康等方面逐项检查,针对社会散居孤儿认定、档案管理、基本生活费发放、养育情况等方
面开展逐人逐户上门调查,完成对945名社会散居孤儿的上门调查。加强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
障。按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2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
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并将父母重度残疾、服刑和受艾滋病影响等"三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
障范围,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3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