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沂市
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攻坚行动方案》《临沂市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394家企业和163家汽修
厂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对161家企业严格落实控尘措施;扩大燃煤锅炉清理整治范围,全面取缔
10吨/时以上燃煤大锅炉59台;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8460家,其中清理取缔
3318家、整合搬迁111家、整改提升5031家。组织修编《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03个工业
源、478个扬尘源、204万个移动源、1790公里道路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细化不同预警等级的应急管控
措施。充分发挥重污染应急减排"削峰降速作用,发布预警12次,停产企业1553家次、限产1540家次、
停工工地162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9608余人,核查企业9462余家次。强化重点时段减排,制定《关于
临沂市2018-2019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采暖季期间,对402家重点企业实施差
异化错峰生产,豁免或不予停限产企业56家。实行大气生态补偿机制,向各县区发放生态补偿金2904
万元,收缴8万元。实施后督察项目7841个,下发督办单187批次,督办解决问题594个。上合组织青
岛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被表彰为全省先进集体。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实施全链条水污染防
治,国省控重点河流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达到100%,全省水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在临
沂召开。积极推进"水十条工作,印发实施临沂市碧水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认真落实"水
十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全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
治,配合住建部门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入围国家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
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6亿元。开展郯城县、费县、经开区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
防控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杜建国小化工厂地下水修复试点。充分发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作用,对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情况定期通报到事到人,收缴水生态补偿金1282万元。加强饮用水源
地保护,完成2017年度全市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2726个单村联村农村供水
工程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开展2018年度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实行"
划、立、治全方位整治,对6处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保护区划定,对19处饮用水水源地标识予以规范,
组织开展全市地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与水利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配合生态
环境部对岸堤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3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选取柳
青河流域为试点开展水污染系统治理工作,打造以官方河长为总指挥、以企业为实施主体、以污水处
理和中水回用为路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资金保障,实现官方河长和企业河长穿插配合管理的流域治
理新模式。2018年全国黑臭水体观摩会暨柳青河全流域治理技术方案评审会在临沂召开。持续巩固清
河行动成果,强化沭河、新沭河7名县级河长,27名镇级河长和302名村级河长责任,全面完成沭河、
新沭河"清河行动回头看,完成重要河湖"一河一策方案审查。持续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申
报登记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市230家重点涉危险废物企业环保负责人开展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
统应用培训,申报登记涉废企业2022家。对全市环保系统固废、环评、环境监察等科室、单位及重点
涉危险废物企业负责人共330人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专题培训。制定下发《2018年临沂市危险
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抽查考核全市重点涉
危险废物企业104家,考核情况通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并纳入市对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加快推进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列入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的58个项目,已完成49个,
完成率84.48%,危废集中处置能力达6.2万吨/年。调整优化规划项目,新增项目15个,调整完善项目
17个。组织开展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3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3起,解决突出问题126个。联合公
安部门开展打击废酸、煤焦油、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及化工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涉危废
环境违法行为。编制完成《临沂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联合农业、国土部门布设农用地详查单
元100余个、详查点位849个,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84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对象
核实、增补,596家重点行业企业纳入信息采集及风险筛查纠偏范围。
【污染防治】
视图
制定《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沂市
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攻坚行动方案》《临沂市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394家企业和163家汽修
厂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对161家企业严格落实控尘措施;扩大燃煤锅炉清理整治范围,全面取缔
10吨/时以上燃煤大锅炉59台;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8460家,其中清理取缔
3318家、整合搬迁111家、整改提升5031家。组织修编《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03个工业
源、478个扬尘源、204万个移动源、1790公里道路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细化不同预警等级的应急管控
措施。充分发挥重污染应急减排"削峰降速作用,发布预警12次,停产企业1553家次、限产1540家次、
停工工地162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9608余人,核查企业9462余家次。强化重点时段减排,制定《关于
临沂市2018-2019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采暖季期间,对402家重点企业实施差
异化错峰生产,豁免或不予停限产企业56家。实行大气生态补偿机制,向各县区发放生态补偿金2904
万元,收缴8万元。实施后督察项目7841个,下发督办单187批次,督办解决问题594个。上合组织青
岛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被表彰为全省先进集体。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实施全链条水污染防
治,国省控重点河流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达到100%,全省水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在临
沂召开。积极推进"水十条工作,印发实施临沂市碧水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认真落实"水
十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全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
治,配合住建部门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入围国家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
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6亿元。开展郯城县、费县、经开区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
防控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杜建国小化工厂地下水修复试点。充分发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作用,对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情况定期通报到事到人,收缴水生态补偿金1282万元。加强饮用水源
地保护,完成2017年度全市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2726个单村联村农村供水
工程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开展2018年度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实行"
划、立、治全方位整治,对6处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保护区划定,对19处饮用水水源地标识予以规范,
组织开展全市地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与水利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配合生态
环境部对岸堤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3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选取柳
青河流域为试点开展水污染系统治理工作,打造以官方河长为总指挥、以企业为实施主体、以污水处
理和中水回用为路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资金保障,实现官方河长和企业河长穿插配合管理的流域治
理新模式。2018年全国黑臭水体观摩会暨柳青河全流域治理技术方案评审会在临沂召开。持续巩固清
河行动成果,强化沭河、新沭河7名县级河长,27名镇级河长和302名村级河长责任,全面完成沭河、
新沭河"清河行动回头看,完成重要河湖"一河一策方案审查。持续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申
报登记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市230家重点涉危险废物企业环保负责人开展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
统应用培训,申报登记涉废企业2022家。对全市环保系统固废、环评、环境监察等科室、单位及重点
涉危险废物企业负责人共330人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专题培训。制定下发《2018年临沂市危险
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抽查考核全市重点涉
危险废物企业104家,考核情况通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并纳入市对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加快推进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列入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的58个项目,已完成49个,
完成率84.48%,危废集中处置能力达6.2万吨/年。调整优化规划项目,新增项目15个,调整完善项目
17个。组织开展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3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3起,解决突出问题126个。联合公
安部门开展打击废酸、煤焦油、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及化工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涉危废
环境违法行为。编制完成《临沂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联合农业、国土部门布设农用地详查单
元100余个、详查点位849个,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84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对象
核实、增补,596家重点行业企业纳入信息采集及风险筛查纠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