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全市煤矿基本情况及统计分析工作。全市煤矿共生产原煤13.2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5亿
元。企业产值综合能耗、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吨煤电耗同比略有下降,职工收入保持稳定。推进散煤
清洁化治理工作。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制定年度推广落实计划,
并根据省推介目录,公布《临沂市2018年洁净型煤企业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目录》,市政府先后召开
两次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市散煤办召开调度会、推进会两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健全完善清洁煤炭配送体系。将型煤推广与规划建设煤炭市场体系相结合,组织各县区结合实际,规
划建设煤炭经营市场,在乡镇(街道)设置清洁煤炭配送网点,建立起经营市场、配送网点相结合的
煤炭市场体系,指导各县区对现有煤炭经营网点进行变更和增补,共新增清洁煤炭网点37家,对10家
不达标网点予以取缔,增强全市煤炭应急储备供应能力,保证冬季居民清洁煤炭取暖需求。推广清洁
煤炭。考察引进优质煤源,与山西晋城优质无烟煤企业优煤易购开展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其优质无烟
煤的资源优势,依托临沂市健全的清洁煤炭配送网络,积极探索传统煤炭销售新模式,为全市农村地
区冬季取暖提供能源支持。2018年,全市推广清洁煤炭40.2万吨、节能环保炉具20050台,高标准完
成年度任务目标。设立散煤治理有奖举报制度。加强散煤管控,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销售
不符合本区域质量要求民用散煤、民用型煤行为,设立举报热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净化煤炭
市场,让劣质散煤无处落地。加大煤炭质量管控力度。积极做好《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商品煤
质量 民用散煤》两项国家标准的宣贯、落地工作,加大煤炭质量检测监控,落实煤炭质量抽检制度,
加大在煤炭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各个环节的检测监控力度,保证居民购买的煤炭质量符合要求。
召开年度煤炭质量检查会议,下达年度抽检计划,安排抽检资金70万元。全面开展煤炭经营企业备案
工作。履行煤炭经营监管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市煤炭经营企业备案的通知》,指导各县区依
法依规开展告知性备案工作,逐步加强对全市煤炭经营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煤炭经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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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市煤矿基本情况及统计分析工作。全市煤矿共生产原煤13.2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5亿
元。企业产值综合能耗、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吨煤电耗同比略有下降,职工收入保持稳定。推进散煤
清洁化治理工作。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制定年度推广落实计划,
并根据省推介目录,公布《临沂市2018年洁净型煤企业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目录》,市政府先后召开
两次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市散煤办召开调度会、推进会两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健全完善清洁煤炭配送体系。将型煤推广与规划建设煤炭市场体系相结合,组织各县区结合实际,规
划建设煤炭经营市场,在乡镇(街道)设置清洁煤炭配送网点,建立起经营市场、配送网点相结合的
煤炭市场体系,指导各县区对现有煤炭经营网点进行变更和增补,共新增清洁煤炭网点37家,对10家
不达标网点予以取缔,增强全市煤炭应急储备供应能力,保证冬季居民清洁煤炭取暖需求。推广清洁
煤炭。考察引进优质煤源,与山西晋城优质无烟煤企业优煤易购开展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其优质无烟
煤的资源优势,依托临沂市健全的清洁煤炭配送网络,积极探索传统煤炭销售新模式,为全市农村地
区冬季取暖提供能源支持。2018年,全市推广清洁煤炭40.2万吨、节能环保炉具20050台,高标准完
成年度任务目标。设立散煤治理有奖举报制度。加强散煤管控,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销售
不符合本区域质量要求民用散煤、民用型煤行为,设立举报热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净化煤炭
市场,让劣质散煤无处落地。加大煤炭质量管控力度。积极做好《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商品煤
质量 民用散煤》两项国家标准的宣贯、落地工作,加大煤炭质量检测监控,落实煤炭质量抽检制度,
加大在煤炭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各个环节的检测监控力度,保证居民购买的煤炭质量符合要求。
召开年度煤炭质量检查会议,下达年度抽检计划,安排抽检资金70万元。全面开展煤炭经营企业备案
工作。履行煤炭经营监管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市煤炭经营企业备案的通知》,指导各县区依
法依规开展告知性备案工作,逐步加强对全市煤炭经营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