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稳定监测和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区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强化非现场监管工具应用,
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探索风险预警管理名单制。制定《法人投保机构风险监测、
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指引》,建立法人投保机构存款保险专管员派驻制度,实施投保机构积分行为考
核管理。开展存款保险评级现场核查、差别保费核定和收缴工作,强化存款保险制度的风险早期识别、
早期纠正和处置作用。强化非现场监管工具运用,健全重点企业风险监测台账登记制度,组织辖内13
家主要法人机构两次开展同业业务和流动性管理压力测试。健全地方稳定协调机制,建立全市重点企
业信贷风险监测平台,参加市政府重点出险企业风险解困领导小组,及时提出企业关于推进债务重组、
封闭运行等相关建议。加强金融突发事件演练,提高金融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推进依法行政。对辖区18家县域金融机构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2家市级分行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19
家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8次,对15家机构作出处罚。
完善“双反” 机制建设。 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进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健全部门间“三反”
(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合作机制,推动辖区首例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赃款案入罪判决。协助公
安机关破获假币制贩案件3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反洗钱科被中国人民银行表彰为“反洗钱工作先
进集体”;货币金银科被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表彰为“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
体”,被山东省反假联席会议办公室表彰为“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联合市司法、工商等9部门,在全省率先建成金融机构、行业协会、
主管部门、人民调解、司法仲裁“五位一体”金融消保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金融消保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与各相关部门签署金融消保工作联席会议合作备忘录,与临沂仲裁委员会达成调解仲
裁合作备忘录。建立临沂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金
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率先
在全省连续两年开展银行营业网点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金融管理】
视图
深化金融稳定监测和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区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强化非现场监管工具应用,
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探索风险预警管理名单制。制定《法人投保机构风险监测、
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指引》,建立法人投保机构存款保险专管员派驻制度,实施投保机构积分行为考
核管理。开展存款保险评级现场核查、差别保费核定和收缴工作,强化存款保险制度的风险早期识别、
早期纠正和处置作用。强化非现场监管工具运用,健全重点企业风险监测台账登记制度,组织辖内13
家主要法人机构两次开展同业业务和流动性管理压力测试。健全地方稳定协调机制,建立全市重点企
业信贷风险监测平台,参加市政府重点出险企业风险解困领导小组,及时提出企业关于推进债务重组、
封闭运行等相关建议。加强金融突发事件演练,提高金融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推进依法行政。对辖区18家县域金融机构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2家市级分行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19
家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8次,对15家机构作出处罚。
完善“双反” 机制建设。 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进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健全部门间“三反”
(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合作机制,推动辖区首例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赃款案入罪判决。协助公
安机关破获假币制贩案件3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反洗钱科被中国人民银行表彰为“反洗钱工作先
进集体”;货币金银科被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表彰为“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
体”,被山东省反假联席会议办公室表彰为“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联合市司法、工商等9部门,在全省率先建成金融机构、行业协会、
主管部门、人民调解、司法仲裁“五位一体”金融消保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金融消保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与各相关部门签署金融消保工作联席会议合作备忘录,与临沂仲裁委员会达成调解仲
裁合作备忘录。建立临沂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金
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率先
在全省连续两年开展银行营业网点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