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全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建立一月一清单、一月一攻坚、一月一打分、一月一通报、一
月一约谈、一月一督导、一月一督查的“七个一”工作机制,按月公示县区违法建设治理清单,将每
月 20 日设为全市违法建设拆除集中攻坚日,采取“四个四”(拆除前做到机构、方案、认证、台账
“四有” ; 拆除时做到组织、分工、取证、保障“四到位”;拆除后做到台账、销号、处置、宣传
“四上报”;拆除过程中做到程序不违法、无主动冲突、无人身伤亡事件、无大的信访舆情事件“四
确保”)、包保督导、科学发展考核、拆改联动、失信联合惩戒等治理措施,累计排查摸底存量违法
建设3.91万起、1865.96万平方米,查处新增违法建设2596起、106.51万平方米,治理存量违法建设3.39万
起、1668.64万平方米,总量居全省第3位。
【城市违法建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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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全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建立一月一清单、一月一攻坚、一月一打分、一月一通报、一
月一约谈、一月一督导、一月一督查的“七个一”工作机制,按月公示县区违法建设治理清单,将每
月 20 日设为全市违法建设拆除集中攻坚日,采取“四个四”(拆除前做到机构、方案、认证、台账
“四有” ; 拆除时做到组织、分工、取证、保障“四到位”;拆除后做到台账、销号、处置、宣传
“四上报”;拆除过程中做到程序不违法、无主动冲突、无人身伤亡事件、无大的信访舆情事件“四
确保”)、包保督导、科学发展考核、拆改联动、失信联合惩戒等治理措施,累计排查摸底存量违法
建设3.91万起、1865.96万平方米,查处新增违法建设2596起、106.51万平方米,治理存量违法建设3.39万
起、1668.64万平方米,总量居全省第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