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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经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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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经营监管】
全市煤矿生产原煤11.2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9626万元,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原煤生产综合能耗、 吨煤电耗同比略有下降,职工收入保持稳定。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制定印发《临沂市散煤清洁化治 理工作方案》《关于下达2017年临沂市推广清洁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建立工作定期调度和宣传联络员制度。市政府先后召开工作部署会议3次,市散煤办召开工作调度会、 推进会10次。加强清洁煤炭配送体系建设,对全市1000余家无序散乱的散煤经营网点进行清理整顿和 规范提升,清理无证经营等不符合要求的网点599个,全市404家煤炭经营网点按照院内经营、原料密 闭、地面硬化、喷淋降尘的标准要求进行了规范提升,共投入资金1.2亿元。推广清洁煤炭。通过政 府公开招标,确定型煤供应商7家和节能环保炉具供应商5家;召开县区和型煤、炉具企业对接会,将 任务分配至各县区。2017年,累计推广清洁煤炭53万吨,炉具5.01万台,超额完成计划推广清洁煤炭30 万吨、炉具5万台的年度任务目标。加大煤炭质量管控力度,对全市工业用煤、售煤企业进行建档立 案, 对钢铁、 焦化、水泥、化肥、建材等重点耗煤企业实行重点管理,严禁使用和销售含硫量大于 0.6%,灰分大于15%的煤炭。全年共对全市重点工业用煤企业和煤炭经营网点进行现场抽检1500余家次, 抽检煤质合格率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