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2014—2016周期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的决定》下发,正
式命名费县为“国家卫生县城”。2015年3月14日,费县召开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启动会议,启动创
建工作;9月10日,召开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推进暨省级除“四害”先进县验收迎查会议,部署病
媒生物防制工作;12月31日,省爱卫办下发通知,确定费县通过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组评估验收。
2016年2月22日,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推进会议,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进入攻坚冲刺阶段;6
月29日,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家组暗访;8月30日—31日,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验收。
【费县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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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2014—2016周期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的决定》下发,正
式命名费县为“国家卫生县城”。2015年3月14日,费县召开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启动会议,启动创
建工作;9月10日,召开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推进暨省级除“四害”先进县验收迎查会议,部署病
媒生物防制工作;12月31日,省爱卫办下发通知,确定费县通过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组评估验收。
2016年2月22日,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推进会议,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进入攻坚冲刺阶段;6
月29日,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家组暗访;8月30日—31日,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