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2017年7月26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
意见》,自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全面惠民殡葬政策,免除遗体接运、火化、存放(3天)、
骨灰寄存(1年)、骨灰盒、公墓安葬等殡葬服务费用,直接为每户丧属节省约2200元。全市每年为群
众节省殡葬费用1.5亿元,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中是第1个。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
省民政厅厅长陈先运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
加快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2017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
实施意见》,对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尚属第1个。4月20日,联合宣传部
在蒙阴县、沂水县召开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市公益性公墓建
设。全年全市建设公益性公墓419处,建成墓穴37.6万个,已使用13.8万个。
强化移风易俗。与文明办配合,5月8日—9日,举办全市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会,全省尚属
首次。组建移风易俗宣讲团,到每个县区进行宣讲、培训,累计培训6270人次。每季度检查督导各县
区移风易俗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快形成乡村文明新风。
全面免除登记费用。自4月1日起,对本辖区婚姻登记处及收养登记机关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不
再向任何当事人收取婚姻、收养登记费。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4306对,离婚登记22653对,收养登记138
例。组织全市婚姻、收养登记人员培训。省级业务考试全部合格。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自查,对
部分县区进行抽查督导。
加强信息化建设。收养管理信息系统经多次测试,于7月1日起试运行。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
积极组织开展打拐儿童收养工作。
排查站外托养情况。对全市所有救助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滞站人数、站内照料和站外托
养情况,确保救助机构管理严格,服务规范。
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活动。严寒季节,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采取有力
措施,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各救助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遇有极寒恶
劣天气时的集中巡查救助,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6月,开始“夏季送清凉”救助活动,在流
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暑场所,备齐防暑降温物品,
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受助,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存权益。
开展寻亲工作。为全市滞站的278名流浪乞讨人员采集DNA录入寻亲信息系统。全年救助流浪乞讨
人员2735人,上街劝导3346人次,共发放物资约105447元。
合力监护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联合公安、教育部门,落实家庭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指导
受委托监护人全部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34名辍学留守儿童全部返校复学,467
名无户籍留守儿童全部登记落户。将全市9762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完善留守儿童
关爱服务保障体系。郯城县开展关爱活动,邀请童话作家为留守儿童讲故事,组织留守儿童集体过生
日等。
加强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5 号文件加强
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机制。按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社
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2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并将父母重度残疾、
服刑和受艾滋病影响等“三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全年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210余万
元。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视图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2017年7月26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
意见》,自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全面惠民殡葬政策,免除遗体接运、火化、存放(3天)、
骨灰寄存(1年)、骨灰盒、公墓安葬等殡葬服务费用,直接为每户丧属节省约2200元。全市每年为群
众节省殡葬费用1.5亿元,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中是第1个。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
省民政厅厅长陈先运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
加快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2017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
实施意见》,对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尚属第1个。4月20日,联合宣传部
在蒙阴县、沂水县召开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市公益性公墓建
设。全年全市建设公益性公墓419处,建成墓穴37.6万个,已使用13.8万个。
强化移风易俗。与文明办配合,5月8日—9日,举办全市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会,全省尚属
首次。组建移风易俗宣讲团,到每个县区进行宣讲、培训,累计培训6270人次。每季度检查督导各县
区移风易俗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快形成乡村文明新风。
全面免除登记费用。自4月1日起,对本辖区婚姻登记处及收养登记机关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不
再向任何当事人收取婚姻、收养登记费。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4306对,离婚登记22653对,收养登记138
例。组织全市婚姻、收养登记人员培训。省级业务考试全部合格。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自查,对
部分县区进行抽查督导。
加强信息化建设。收养管理信息系统经多次测试,于7月1日起试运行。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
积极组织开展打拐儿童收养工作。
排查站外托养情况。对全市所有救助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滞站人数、站内照料和站外托
养情况,确保救助机构管理严格,服务规范。
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活动。严寒季节,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采取有力
措施,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各救助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遇有极寒恶
劣天气时的集中巡查救助,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6月,开始“夏季送清凉”救助活动,在流
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暑场所,备齐防暑降温物品,
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受助,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存权益。
开展寻亲工作。为全市滞站的278名流浪乞讨人员采集DNA录入寻亲信息系统。全年救助流浪乞讨
人员2735人,上街劝导3346人次,共发放物资约105447元。
合力监护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联合公安、教育部门,落实家庭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指导
受委托监护人全部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34名辍学留守儿童全部返校复学,467
名无户籍留守儿童全部登记落户。将全市9762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完善留守儿童
关爱服务保障体系。郯城县开展关爱活动,邀请童话作家为留守儿童讲故事,组织留守儿童集体过生
日等。
加强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5 号文件加强
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机制。按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社
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2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并将父母重度残疾、
服刑和受艾滋病影响等“三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全年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210余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