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研判基础上,研究制定换届文件和工作方案,
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进行部署和培训,确保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把加强
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从工作部署到组织实施,从确定会议推荐参考名单、换届考察对象到提出换届人
事安排方案,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到全过程领导、把关和监督。坚持把“好干部”标准贯穿始
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凭实绩用干部,大力选拔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干事创业、在改革发
展稳定一线成绩突出的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从严审核把关贯穿始终,严格按规定程序步
骤开展换届考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做到对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必核、纪检
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
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
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制度保障。做好后备干部专题调研,
初步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加大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干部
交流力度,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工作局面。抓好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选拔配备。
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选拔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事前沟通、过程指导、事后备
案制度。
做好干部宏观管理工作。做好挂职干部工作,全年接收安排来临沂市挂职干部24名。稳妥做好第
二批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备案审批市管干部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919名。研究出台正
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范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工作进行清
理规范。 加强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全面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稳步推进国有企业
“六个好”领导班子创建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综合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完善。做好出国备案(审批),
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管理,干部退休,公务员统计和党内统计等工作,协助中省直
部门单位做好驻临沂企事业单位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工作。
做好选派援青干部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2013年5月,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
发现考察与培养使用相结合的方式,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体检、面试、考察等环节,选派3名干
部对口支援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三年来,援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山东省统一安排的24个
援建项目,落实援建资金8027万元,另争取各类援建资金9811.8万元;组织专题讲座和培训15期,交流、
挂职、培训各级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400余人次;促成两地合作交流44项、500余人次,促成海晏县与
沂水县、郯城县结成友好县,结成友好单位(乡镇)7个,8个对口部门达成帮扶意向。2016年7月,做
好新一轮援青干部人才集中轮换工作,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择优选派新一批6名援
青干部人才继续对口支援海晏县。同时,对第二批3名援青干部进行期满考察,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加强老干部工作。深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连续3年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工
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按期换届率达99%。保障离退休干部待遇落
实,争取落实离休干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11万元,为市直55家困难企业167名离休干部拨付医药费统
筹金537.2万元,向74名离休干部及遗属发放特困救助金48.24万元。推进干部文化养老示范点“三级联
创”,创建市级示范点80处、县级100处、乡镇级180处。成体系开展“沂蒙老干部志愿服务”“沂蒙
关爱行动”等活动,引导广大老干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抓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研判基础上,研究制定换届文件和工作方案,
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进行部署和培训,确保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把加强
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从工作部署到组织实施,从确定会议推荐参考名单、换届考察对象到提出换届人
事安排方案,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到全过程领导、把关和监督。坚持把“好干部”标准贯穿始
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凭实绩用干部,大力选拔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干事创业、在改革发
展稳定一线成绩突出的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从严审核把关贯穿始终,严格按规定程序步
骤开展换届考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做到对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必核、纪检
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
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
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制度保障。做好后备干部专题调研,
初步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加大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干部
交流力度,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工作局面。抓好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选拔配备。
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选拔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事前沟通、过程指导、事后备
案制度。
做好干部宏观管理工作。做好挂职干部工作,全年接收安排来临沂市挂职干部24名。稳妥做好第
二批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备案审批市管干部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919名。研究出台正
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范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工作进行清
理规范。 加强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全面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稳步推进国有企业
“六个好”领导班子创建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综合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完善。做好出国备案(审批),
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管理,干部退休,公务员统计和党内统计等工作,协助中省直
部门单位做好驻临沂企事业单位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工作。
做好选派援青干部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2013年5月,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
发现考察与培养使用相结合的方式,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体检、面试、考察等环节,选派3名干
部对口支援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三年来,援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山东省统一安排的24个
援建项目,落实援建资金8027万元,另争取各类援建资金9811.8万元;组织专题讲座和培训15期,交流、
挂职、培训各级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400余人次;促成两地合作交流44项、500余人次,促成海晏县与
沂水县、郯城县结成友好县,结成友好单位(乡镇)7个,8个对口部门达成帮扶意向。2016年7月,做
好新一轮援青干部人才集中轮换工作,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择优选派新一批6名援
青干部人才继续对口支援海晏县。同时,对第二批3名援青干部进行期满考察,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加强老干部工作。深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连续3年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工
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按期换届率达99%。保障离退休干部待遇落
实,争取落实离休干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11万元,为市直55家困难企业167名离休干部拨付医药费统
筹金537.2万元,向74名离休干部及遗属发放特困救助金48.24万元。推进干部文化养老示范点“三级联
创”,创建市级示范点80处、县级100处、乡镇级180处。成体系开展“沂蒙老干部志愿服务”“沂蒙
关爱行动”等活动,引导广大老干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