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及时抓好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全国、
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迅速行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和市委常委会进行了
汇报。并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县区民宗局长座谈会和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宗
教界学习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等,分层次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掀起了用会议精神指导
工作实践的浓厚氛围。 着力提高“三支队伍” 能力素质。6月上旬,省民委主任马文艺来临沂市作
“关于当前宗教工作的几个问题”辅导报告,对市局全体干部、县区民宗局长和临沂各高校有关领导、
师生代表等600余人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同时,指导各县区以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和宗教团体
培训中心为依托,在宗教界积极开展“十百千”培训工程,加大了对宗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教职人
员的培训力度,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30余期培训2800多人次,收到良好效果。宗教领域重点难点
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严格贯彻国家、省、市十部门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乱建滥塑和私设聚会点专项治
理工作。指导兰山、罗庄、河东、郯城等县区对乱建寺观、个别寺观内部管理不规范、违规从事宗教
活动等问题进行了依法处置。指导县区坚持“引、挤、打、促”四管齐下,先后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
50余处,推动了整治工作的法治化、常态化。9月,联合市委610办公室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业务知识培
训班,向各县区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20万册反邪教知识宣传手册,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反邪教教育和宗
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5月,下发《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注重发挥弘扬沂蒙精神为主旋律的红色教育资源优势,积极组织
引导宗教界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加强对广大信教群众
的思想引领,使他们自觉坚持爱国爱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建立了党员干部联系宗教团体
和场所制度,坚持每周走访一次宗教团体或场所,与负责人或教职人员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听取意见
建议,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化解宗教界内部矛盾隔阂,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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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及时抓好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全国、
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迅速行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和市委常委会进行了
汇报。并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县区民宗局长座谈会和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宗
教界学习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等,分层次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掀起了用会议精神指导
工作实践的浓厚氛围。 着力提高“三支队伍” 能力素质。6月上旬,省民委主任马文艺来临沂市作
“关于当前宗教工作的几个问题”辅导报告,对市局全体干部、县区民宗局长和临沂各高校有关领导、
师生代表等600余人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同时,指导各县区以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和宗教团体
培训中心为依托,在宗教界积极开展“十百千”培训工程,加大了对宗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教职人
员的培训力度,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30余期培训2800多人次,收到良好效果。宗教领域重点难点
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严格贯彻国家、省、市十部门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乱建滥塑和私设聚会点专项治
理工作。指导兰山、罗庄、河东、郯城等县区对乱建寺观、个别寺观内部管理不规范、违规从事宗教
活动等问题进行了依法处置。指导县区坚持“引、挤、打、促”四管齐下,先后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
50余处,推动了整治工作的法治化、常态化。9月,联合市委610办公室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业务知识培
训班,向各县区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20万册反邪教知识宣传手册,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反邪教教育和宗
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5月,下发《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注重发挥弘扬沂蒙精神为主旋律的红色教育资源优势,积极组织
引导宗教界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加强对广大信教群众
的思想引领,使他们自觉坚持爱国爱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建立了党员干部联系宗教团体
和场所制度,坚持每周走访一次宗教团体或场所,与负责人或教职人员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听取意见
建议,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化解宗教界内部矛盾隔阂,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