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宗教事务管理】

视图

档案浏览器

   【宗教事务管理】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及时抓好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全国、 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迅速行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和市委常委会进行了 汇报。并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县区民宗局长座谈会和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宗 教界学习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等,分层次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掀起了用会议精神指导 工作实践的浓厚氛围。 着力提高“三支队伍” 能力素质。6月上旬,省民委主任马文艺来临沂市作 “关于当前宗教工作的几个问题”辅导报告,对市局全体干部、县区民宗局长和临沂各高校有关领导、 师生代表等600余人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同时,指导各县区以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和宗教团体 培训中心为依托,在宗教界积极开展“十百千”培训工程,加大了对宗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教职人 员的培训力度,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30余期培训2800多人次,收到良好效果。宗教领域重点难点 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严格贯彻国家、省、市十部门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乱建滥塑和私设聚会点专项治 理工作。指导兰山、罗庄、河东、郯城等县区对乱建寺观、个别寺观内部管理不规范、违规从事宗教 活动等问题进行了依法处置。指导县区坚持“引、挤、打、促”四管齐下,先后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 50余处,推动了整治工作的法治化、常态化。9月,联合市委610办公室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业务知识培 训班,向各县区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20万册反邪教知识宣传手册,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反邪教教育和宗 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5月,下发《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注重发挥弘扬沂蒙精神为主旋律的红色教育资源优势,积极组织 引导宗教界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加强对广大信教群众 的思想引领,使他们自觉坚持爱国爱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建立了党员干部联系宗教团体 和场所制度,坚持每周走访一次宗教团体或场所,与负责人或教职人员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听取意见 建议,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化解宗教界内部矛盾隔阂,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