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上报建设用地146个批次、 33个单独选址项目,总面积3226.2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337.67公
顷。市政府成立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调整完善区片限价、基准地价等政策,应对土地市场下行压力,
全市供应土地749宗、 2205.8公顷, 成交价款96.64亿元。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
867公顷,盘活闲置低效用地433公顷,建设标准厂房110万平方米,2010-2014年供地率提高至77.97%,
亿元GDP占用建设用地较5年前下降35%。 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临沂市被推荐为全省唯
一代表参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郯城县、费县被评为第二届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市政府对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先进县区费县、莒南县、平邑县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67公顷、
3.33公顷、3.33公顷。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公布实施新的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上
调45小类补偿标准。在全国率先开展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建立用地诚信档案1774宗,收集用地
诚信信息1280条,公布用地诚信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涉及用地企业65家。
【建设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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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上报建设用地146个批次、 33个单独选址项目,总面积3226.2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337.67公
顷。市政府成立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调整完善区片限价、基准地价等政策,应对土地市场下行压力,
全市供应土地749宗、 2205.8公顷, 成交价款96.64亿元。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
867公顷,盘活闲置低效用地433公顷,建设标准厂房110万平方米,2010-2014年供地率提高至77.97%,
亿元GDP占用建设用地较5年前下降35%。 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临沂市被推荐为全省唯
一代表参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郯城县、费县被评为第二届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市政府对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先进县区费县、莒南县、平邑县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67公顷、
3.33公顷、3.33公顷。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公布实施新的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上
调45小类补偿标准。在全国率先开展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建立用地诚信档案1774宗,收集用地
诚信信息1280条,公布用地诚信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涉及用地企业6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