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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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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争取省拨付临沂市离休干部“两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11万元。协调市财政为市直59家困难企业 201名离休干部拨付医药费统筹金516万元,为5家困难事业单位11名离休干部发放住房补贴11.74万元, 保障“三个机制”有效运转。协调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对离休干部住院就医实行即时结算。制定厅 级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方案,组织副厅级以上离退休干部进行康复疗养活动。调整军休干部离退休费、 生活补贴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及时将差额发放到位。按照市直机关事业离休干部标准调整了市直企 业离休干部津贴补贴。经省委批准,全市36名离休干部提高享受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 做好抗战老战士、 老同志走访慰问和纪念章、慰问金发放等工作。全市向206名离休干部及遗属发放帮 扶资金115万元。做好省属改制破产企业的4名离休干部移交临沂市服务管理工作。各级结合农村新型社 区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依托和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离退休干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 居家养老、医疗保健、困难帮扶、紧急救助等服务。针对离休干部整体进入“双高期”的特点,各级采 取开辟就医绿色通道、设立医疗周转金等措施,帮助解决医疗、护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