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市政府环境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后督察制度,落实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全市组织
开展专项检查、夜间突查等执法行动851次,检查企业26913家,解决共同监管等突出环境问题508个,
收贮废放射源12枚,规范危险废物企业183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2281吨。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17起,行政处罚4061.4万元。其中,市局立案541起,处罚2473.7万元,同
比分别增长25.2%和103.4%;联合县区政府关停土小企业1140家,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12658个;加强
公安、环保联勤联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65起,采取强制措施56人,有力震慑了环境违
法犯罪行为。建立“红黑榜”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185起,并抄
报发改、经信、金融等部门,列入企业信用“黑榜”名单。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全市
171个乡镇、省级工业园区成立了环保机构,3990个村设立了专职环保主任,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
强。
【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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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市政府环境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后督察制度,落实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全市组织
开展专项检查、夜间突查等执法行动851次,检查企业26913家,解决共同监管等突出环境问题508个,
收贮废放射源12枚,规范危险废物企业183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2281吨。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17起,行政处罚4061.4万元。其中,市局立案541起,处罚2473.7万元,同
比分别增长25.2%和103.4%;联合县区政府关停土小企业1140家,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12658个;加强
公安、环保联勤联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65起,采取强制措施56人,有力震慑了环境违
法犯罪行为。建立“红黑榜”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185起,并抄
报发改、经信、金融等部门,列入企业信用“黑榜”名单。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全市
171个乡镇、省级工业园区成立了环保机构,3990个村设立了专职环保主任,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
强。